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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281
發布日期: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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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27701:2025 新版重點解析-隱私資訊管理系統的獨立化與未來趨勢(上)

在高度數位化與資料密集的時代背景下,個人資料已成為組織營運、創新與競爭力的重要基礎資源。資料的跨境流通、平台化運用與自動化決策,使隱私風險不再僅限於單一系統或技術層面,而是延伸至組織治理、責任分工與決策流程等更高層次的管理議題。隨著各國隱私與資料保護法規持續強化,社會大眾對個人資料使用透明度與問責性的期待亦日益提升,隱私治理逐漸成為衡量組織信任度與永續經營能力的重要指標。


在此脈絡之下,ISO/IEC 27701 作為隱私資訊管理系統(Priva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IMS)的國際標準,自發布以來即扮演著關鍵角色。該標準並非僅聚焦於技術性防護措施,而是嘗試透過制度化的管理架構,協助組織系統性地辨識、評估與管理個人可識別資訊(Personally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 PII)相關風險,並將隱私保護納入日常營運與決策機制,作為一項可被持續改善與監督的管理課題。


隨著資料應用情境日趨複雜,隱私風險亦呈現高度動態化與跨領域化的特性,單純以法規遵循或個別控制措施因應,已難以回應組織實務上的治理需求。國際標準的角色,逐步從「提供控制清單」轉向「支持治理成熟度提升」,強調責任歸屬、管理流程與組織文化的整合。ISO/IEC 27701 的演進,正反映了此一治理思維的轉變,亦凸顯隱私管理已成為現代組織不可或缺的核心管理能力之一。


一、轉版重點與核心優勢

本次 ISO/IEC 27701:2025 最關鍵的變革之一,在於其正式脫離過往作為 ISO/IEC 27001 與 ISO/IEC 27002 延伸標準的定位,轉而成為一套可獨立建立、實施與運作的隱私資訊管理系統標準。這項結構性的調整,象徵國際標準對於「隱私治理」成熟度的重新定位,也反映出隱私保護已不再僅是資訊安全體系中的附屬議題,而是一項具備獨立治理邏輯與管理深度的核心管理系統。


在舊版架構下,組織若欲導入 ISO/IEC 27701,往往必須先建置並維運完整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對於資源有限、組織規模較小,或尚未具備成熟 ISMS 架構的企業,無形中提高導入門檻。新版標準的獨立化設計,則大幅提升了制度彈性,使不同規模、不同成熟度的組織,皆能依自身實際需求與風險情境,規劃合適的隱私治理路徑。對中小企業、新創團隊及以資料或平台服務為核心的新型態組織而言,此轉變具有明顯實質利多。


值得注意的是,ISO/IEC 27701:2025 並非因獨立而削弱其管理深度。相反地,新版標準在保留原有關鍵隱私控制與角色責任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了管理系統本身的一致性與可稽核性,使其在制度架構上更趨完整,也更貼近其他管理系統標準的運作邏輯。同時,新版亦保留高度的整合彈性,允許組織依需求選擇與既有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人工智慧管理系統,或其他相關管理架構進行整合共構,而非被迫採取單一路徑。


透過此次轉版,組織在策略層面上擁有更大的自主空間:既可選擇單獨建立隱私資訊管理系統,專注於個人資料與隱私風險的治理;亦可在既有資訊安全或其他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行整合,形成多系統協同運作的治理架構。此種彈性有助於降低制度導入與維運成本,也使組織得以更貼近實際業務型態、資料使用情境與法規壓力,動態調整其治理策略與管理重心。新舊版關鍵差異如表所示:


二、管理架構整合與風險強化

新版 ISO/IEC 27701:2025 採用了國際標準組織共通的協調架構(Harmonized Structure, HS,即原 High Level Structure, HLS 高階架構),將整個管理系統分成七個章節:從組織背景、領導力、規劃、支援、運作、績效評估,一直到改進,這七個部分都是必須要執行的要求,不能刪除或忽略。相較之下,舊版 ISO/IEC 27701:2019 採用的是傳統架構,僅第 5 條列為正式的要求條文,第 6 至第 8 條則僅提供控制者與處理者的建議與指引,屬參考性質,不具強制力。因此新版在架構上不僅與主流程標準一致,也明確強化了落實責任與一致性執行的要求。新版設計與 ISO 9001、ISO/IEC 27001 等標準接軌,有助於企業建立一套整合性的管理系統,減少重複工作與部門間的衝突,也象徵隱私治理已不再是資訊安全的附屬角色,而是企業經營的重要支柱。


此外新版標準也首次將「氣候變遷」納入隱私管理系統的考量重點。在第 4 條組織背景的要求中,明確指出組織在評估內外部議題時,應思考極端氣候事件(如:洪水、颶風、熱浪等)是否會對隱私管理的能力造成衝擊。例如,若洪水導致資料中心癱瘓,可能影響個人資料的可用性與安全性。


標準亦鼓勵組織主動蒐集並回應利害關係人意見,了解他們對於氣候風險與隱私風險交集的期待。這種跨領域風險的關聯思維,反映出 ISO 在新版標準中導入更全面的治理視角,呼應 ESG 框架中對於永續、責任與透明的要求,也提醒組織在規劃隱私治理架構時,不應忽略氣候變遷帶來的實質營運風險與信任風險。


而儘管新版已可獨立於資訊安全標準認證,但個人識別資訊(PII)的保護仍離不開資訊安全的手段。在第 6 條中,標準明確要求組織針對隱私資訊管理系統(PIMS)進行風險評估(第 6.1.2 條),並建立資訊安全控制方案(第 6.1.3 條)。標準建議組織可參考 ISO/IEC 27001 和 ISO/IEC 27002 的控制項目,從 15 個主題著手,強化對控制者與處理者的防護能力與制度健全性。同時,標準的附錄 A 與附錄 B 也大幅更新,提供隱私控制措施與實施參考的具體依據如下表所示:


附錄 B 則針對上述控制項目,提出實施建議與補充說明。儘管附錄 A 與 B 皆標示為「規範性」,但根據第 6.1.3 條,明確指出其性質為「應考量參考」,並非強制遵行。此設計提供組織更高的彈性,可依自身角色與業務場景靈活擇取適用項目,有效提升隱私治理的實務操作性與導入效率。


資料來源:

1. 〈2025〉ISO/IEC 27701:2025 Information security, cybersecurity and privacy protection - Priva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and guidance.

2. 〈2019〉ISO/IEC 27701:2019 Security techniques — Extension to ISO/IEC 27001 and ISO/IEC 27002 for priva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 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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