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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272
發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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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歐盟 CSDDD、CBAM 上路,對我國企業的影響(下)

歐盟擬放寬 CBAM 規定?

歐盟擬修訂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根據最新草案,正式課徵碳關稅的時間將推遲至 2027 年,中小型進口商有機會獲豁免資格,而對不合規企業的罰則將加重,罰金最高可能達原先的 5 倍。CBAM 於 2023 年啟動,目前處於過渡階段,企業尚未需要繳納關稅。現行規定要求進口受管制產品價值超過 150 歐元(約新台幣 5,100 元)即需申報。若修正案通過,受影響企業將從原估計的 20 萬家銳減至約 2 萬家,僅占 10%。


歐盟統計顯示,碳關稅涵蓋的 97% 碳排放,來自不到 20% 的公司,因此執委會有意放寬 CBAM 部分規定,將關稅壓力集中在碳排大戶身上,尤其在試行期間已經引起不少企業抱怨規定複雜,且相關表格填寫耗時耗力。CBAM 憑證啟售的時間擬將延後 1 年至 2027 年,屆時企業需購買 CBAM 憑證以支付產品碳排放費用。為確保合規,歐盟將對違規企業加重懲罰,例如以分拆進口規避關稅的行為,將面臨 3 至 5 倍的罰款。


為減輕進口商負擔,歐盟計劃推出統一的各地平均碳價計算方式,讓已支付生產國碳費的企業更容易申報。此外,合規要求也有所調整:預留憑證數量將減少,以減輕進口商財務壓力;首次提交 CBAM 年報時間自原定之 2027 年 5 月 31 日前,延後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前,須申報之資料範圍則維持 2026 整年之資訊,給予企業更多準備時間。歐盟執委會俟提交 CBAM 修正案後,待歐洲議會及成員國批准後正式生效。


我國碳關稅擬將試行!進口高碳排產品將受管制,鋼鐵、水泥業者需提前應對

目前全球僅有歐盟及英國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且歐盟也尚未公布完整細節,CBAM 對進口至歐盟的鋼鐵、鋁、水泥等商品,依製造過程中的碳排放量徵收費用。CBAM 是邊境調整措施的延伸,其設計原則為確保進口產品與本國產品承擔同等的碳管制義務。環境部將俟歐盟 CBAM 發布正式文本後,最快將於今年底推出「台版 CBAM」,目前首先鎖定鋼鐵、水泥業,將要求進口商試申報碳足跡,未來在進口時將視減碳情況徵收相關費用。


由於 CBAM 也受到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其與 WTO 的關係仍待歐盟公布詳細內容後,才能更明確評估,若歐盟順利於今年 7 至 8 月正式發布 CBAM 相關文本,台灣最快可望在年底前啟動「台版 CBAM」法案程序,並由財政部與經濟部共同研商。


至於總量管制,目標是 2026 年下半年開始試行,並在 2027 年正式推動;這將是一項比碳費更具挑戰性的政策,必須經過充分討論,因此總量管制與碳費並行時,需要較長的適應期。例如:從印尼、越南進口的水泥約佔國內市場的 3 分之 1,其次是鋼鐵業,占比也很高,但這些國家的碳定價皆不明確,生產的產品也未進行碳足跡排放係數管制,這對台灣本地繳交碳費的低碳水泥、鋼鐵業不公平,因此台版 CBAM 擬將優先鎖定水泥、鋼鐵業。


企業的應對策略

CBAM 的初期實施範圍涵蓋鋼鐵、水泥、化肥、鋁材、電力和螺絲扣件等高碳排放行業,未來可能擴展至其他產業。根據機制要求,企業需對輸歐產品的碳排放量進行盤查並支付相應的碳稅,這直接提高了生產成本與競爭壓力。此外,其他地區如美國和加拿大也在研擬類似的碳關稅政策,全球碳貿易壁壘趨勢顯現。


企業面對 CBAM 以及其他類似國際碳關稅政策將帶來重大挑戰與機遇,可從以下幾點探討應對策略:

1.  完善碳排放盤查與管理

掌握產品或服務碳足跡,並進行供應鏈碳盤查,有助未來外銷規劃減少碳關稅風險。外銷企業需盡快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盤查體系,依據 ISO 14064-1、ISO 14067 或 GHG Protocol 等國際標準準確量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跡。這不僅是 CBAM 合規的基礎,也是優化碳排放的起點。


2. 低碳產品創新與開發

企業應積極投資於能源效率提升與再生能源使用,降低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同時,重新設計低碳產品,建立永續採購策略,以適應未來市場需求,提升產品出口競爭力。


3. 調整供應鏈策略

碳關稅政策強調供應鏈的碳排放責任,企業應與供應商合作,共同減少上下游環節的碳足跡。選擇低碳材料供應商或建立本地供應鏈是有效降低碳成本的方式。


4. 融入國際碳市場

若碳減排存在短期挑戰,企業可透過參與國際自願性碳市場(如 Gold Standard 或 VCS),購買高品質的碳抵換額度來應對碳成本壓力。


5. 建立內部碳定價機制

企業可採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財務規劃工具,提前模擬碳稅對利潤的影響,並作為投資決策的參考,確保財務穩定性。


無論是歐盟 CBAM 或其他類似國際碳關稅政策將帶來重大挑戰與機遇,顯示國際氣候相關法規已漸落實,減碳對企業來說已跨越環保課題,成為攸關產業競爭力與生存力的關鍵。


參考資料:

● 經濟部投資台灣入口網: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bhr/zh-tw/article/58

● 陳麗娟/淡江大學歐洲聯盟研究中心主任,今周刊/ESG

● 歐盟理事會官網:https://commission.europa.eu/business-economy-euro/doing-business-eu/sustainability-due-diligence-responsible-business/corporate-sustainability-due-diligence_en

● competitive:https://iso.24go.com.tw/csddd240626/

● Success n Sustainability, https://www.sns-consulting.com.tw/


延伸閱讀:

>> 2025 年歐盟 CSDDD、CBAM 上路,對我國企業的影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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