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S1、S2 最新變化要點
永續議題已成為影響企業財務表現的重要因素,為協助投資人更全面評估企業風險與機會,IFRS 於 2023 年發布 S1 與 S2 準則,整合 SASB 的行業指標精神與 TCFD 的揭露架構,提供一致性的永續揭露標準。
▲「ESG 生態圈」與 IFRS S1、S2 的產生。
聚焦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IFRS S1 準則要求企業揭露其財務報表中與永續相關的重大風險與機會。舉例來說,企業若自發進行溫室氣體盤查,須揭示其成本對營運的影響;若面臨如產品召回等外部事件,也應揭露其衝擊與可能衍生的財務風險。
S1 採用 TCFD 架構,要求企業從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與目標四大面向說明其永續議題管理方式。換言之,需回答「誰負責管理、如何管理、使用什麼策略、設定什麼目標」等,人、事、時、地、物相關問題。這樣的邏輯亦與 GRI 重大主題管理的原則相符,強調正面與負面衝擊的辨識與因應。
此外,S1 強調應依產業特性揭露具體資訊,延續 SASB 的核心精神。金管會已訂出推動時程,首波要求資本額達百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於近年 2026 會計年度導入 S1 與 S2,推動永續與財務資訊揭露進行整合,提升企業透明度與國際接軌程度。
IFRS S1 旨在協助企業揭露與永續相關、可能影響其短、中、長期財務前景的風險與機會,滿足投資人對企業未來現金流、融資能力與資金成本的資訊需求。S1 採用 TCFD 架構,要求揭露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及指標與目標四大面向,並強調行業特性下的應用。
S1 的概念基礎包括:有關/中立/精準地表達企業風險與機會(Fair presentation)、重大性(Materiality)、報導實體(Reporting entity)與關聯資訊(Connected information)。其中,重大性的定義以投資人視角出發,著重揭露會影響投資決策的財務相關永續議題。S1 也要求企業合理判斷與處理不確定性,確保資訊準確且具可比較性,進一步強化永續報導的透明度與價值。
至於企業如何識別與自身相關的重大永續議題呢?根據 IFRS 定義,「重大性」指的是:若資訊的遺漏、錯報或被模糊處理,可能會影響投資者對企業的判斷與決策,該資訊即屬重大。舉例而言,若企業僅揭露總部的環境數據,卻忽略了高污染的海外工廠,將可能誤導投資人、影響其投資意願。這樣的資訊差異,即構成重大性議題。
此定義與財務報表中的重大性標準一致,因此在導入 IFRS S1 時,永續資訊與財務資訊將整合於同一報告中,並產生法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也採用相同的單一重大性定義;但歐盟 ESRS 與 GRI 則採「雙重重大性」,強調企業對外界的衝擊,例如對人權、環境或社會的影響。了解這些差異,有助企業在不同準則中,精準辨識應揭露的重要永續議題。
IFRS S2 延續 TCFD 框架,強調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並與 S1 共同構成永續揭露的核心準則。其四大核心面向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與目標。這些結構不僅適用於氣候議題,也能套用至水資源、資安或產品品質等永續議題,提供一致性的管理與報導邏輯。
S2 特別關注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如碳管理與減碳機會。溫室氣體盤查是揭露重點之一,但也涵蓋可創造營收的氣候機會,如再生能源設備或低碳技術服務等。為提升揭露的實用性與產業相關性,IFRS S2 整合 SASB 準則、引入行業導向,使企業可根據實際營運特性進行合理揭露。
例如,辦公室型服務業碳排有限,揭露內容相對簡化;製造業則因高用電量、高碳排,須更完整呈現氣候風險與管理機制。這表示 TCFD 從原先的通用框架,轉換到 IFRS S2 時,更需要考量該行業的特性。
在 IFRS 架構下,企業須揭露公司如何因應氣候變遷的影響,並納入氣候情境分析。例如台灣 2030 年提出全產業減碳約 30 % 的政策,製造業需評估是否能達標,並揭露範疇 1 至 3 的溫室氣體排放;而服務業則因排放來源不同,重點在於電力使用與減碳策略的適切性。不同產業在設定氣候相關目標與指標時,應考量其營運特性,以確保揭露資訊的財務相關性與實質意義。
在 IFRS S2 準則下,企業應以 TCFD 相關框架為基礎,使用與企業實際情況相符的方法,並基於可取得的活動數據來進行分析。情境分析的目的是協助企業識別並因應潛在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因此建議企業可先從自身風險、營運環境與外部趨勢出發,有效簡化分析過程。
此外,S2 亦規定企業需揭露溫室氣體範疇 1(直接排放)、範疇 2(間接能源排放)與範疇 3(價值鏈間接排放)的絕對排放量,並說明所採用的數據、假設與推估方式。計量方法須依循「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GHG Protocol: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協助企業透明、準確地報導碳排放資訊。
在 TCFD 過渡至 IFRS S2 的架構下,行業準則扮演關鍵角色。S2 強調,企業應根據所屬行業的營運特性與風險重點進行永續揭露,因為不同產業在碳排、用電、用水等面向差異極大。例如,在 AI、自動化轉型趨勢下,某些行業將面臨用電量上升的挑戰,這可能成為永續管理的核心課題。
行業準則的應用有助於提升揭露品質與效率,不僅可讓企業聚焦於自身最具風險與機會的議題,也便利投資者進行同業比較,並降低溝通與報導成本。企業在準備 IFRS S2 揭露時,應先釐清自身產業價值鏈中的關鍵議題,再對應行業準則進行具體揭露,才能真正反映營運實況與永續風險。
AA1000 保證標準與應用
AA1000 保證標準為英國非營利組織 AccountAbility 所制定,主要用於查驗永續報告書的可信度,評估其是否能有效反映企業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溝通與回應。自 2019 年起,所有報告書應依據 AA1000(2018 版)當責性原則(AccountAbility Principles)進行保證,核心由四大原則構成:包容性(Inclusivity)、重要性(Materiality)、回應性(Responsiveness)與衝擊性(Impact)。
▲ AccountAbility AA1000 永續報告書保證標準的四大原則。
「包容性」強調企業應全面納入產業鏈與營運活動中所有利害關係人的聲音與關注;「重要性」則協助企業釐清眾多議題中哪些對企業與利害關係人最為關鍵;「回應性」要求企業針對重大議題提出具體管理與揭露方針;「衝擊性」則關注企業是否持續擴大對利害關係人的正面影響力,提升其永續價值。
AA1000 常與 GRI 準則搭配應用,確保企業不僅識別重大議題,亦能有效管理與揭露。當利害關係人(如政府、投資人或客戶)對碳排資料等提出要求,企業需藉由 AA1000 架構判斷其重要性並妥善回應,以提升報告書的透明度與可信度,強化永續管理實質效能。
AA1000 與「國際驗證業務準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 3000,ISAE 3000)」是企業常用於認證永續報告書內容的兩大標準,但其出發點與應用方式不同。相較之下,ISAE 3000 則由國際審計與認證準則理事會(IAASB)制定,屬於審計導向,主要針對事先約定的特定指標(如碳排放、職業安全數據等)進行查證,更類似財務報告的保證程序。兩者可互補應用,AA1000 偏向 GRI 等利害關係人導向準則,ISAE 3000 則強化數據精準性與可驗證性。
永續揭露未來應對策略與實踐範例
面對日益嚴格的永續資訊揭露要求,企業須及早規劃並導入相關準則。報告書的推動通常源自三大驅動力:法規要求、客戶需求與企業主動盤點品牌價值。目前金管會已經推出接軌 IFRS 準則的時間表,2025 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需全面揭露以 GRI 為主的永續報告書。在 IFRS 方面,S1 與 S2 準則將依企業規模分階段實施:2026 年起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企業適用;2027 年擴及 50 至 100 億元企業;2028 年則全面涵蓋所有上市櫃公司,2029 年起須完成溫室氣體盤查與確信揭露。現階段,企業即需積極參與宣導會並啟動準備,包括永續議題盤點、資料系統建置與報導流程調整。並優先透過 GRI、SASB、TCFD 等架構進行內部盤點與管理,以符合 IFRS 揭露要求。
我們以台灣第一家上市公司台泥來做為一個說明範例。台泥可謂是從環保管理到氣候承諾轉型的典範。該公司長期投入永續議題,故其 ESG 實踐經驗具高度參考價值。早在未有 ESG 框架前,台泥即重視環保管理,自 1980 年起逐步提升能源效率、降低 NOx、SOx 及 PM 等空氣污染物排放,展現超過 40 年的環境治理歷程。
公司數年前正式提出 2050 碳中和目標,透過能源管理、碳抵換、交通優化以及推出低碳水泥與綠色金融產品等策略,展現對氣候機會的掌握。此轉型歷程背後的關鍵,是企業從核心認知上的轉變:將「台灣水泥公司」更名為 TCC(Taiwan Cement Corporation),並賦予其全新定位 — Total Climate Commitment 與 Total Care Commitment,象徵企業對減碳與永續的全面承諾。
台泥案例顯示,ESG 不僅是合規工具,更是驅動企業轉型與創造長期價值的核心路徑。企業可從中借鏡,以 GRI 等準則作為行動依據,盤點關鍵議題、訂立 KPI,逐步建構專屬的永續發展藍圖。
關於 IFRS 準則導入的部分,台泥於 2023 年年報中,主動採用 IFRS 準則進行永續揭露,儘管法規尚未強制,其轉型成控股公司「TCC Holdings」後,已將永續策略融入營運財務中。當年年報中,已可見「歐盟補助現金流入」與「永續及綠色融資現金流入」等新收入來源,顯示其永續與低碳投資已產生實質效益。
過去以水泥為主的營收結構,現已拓展至綠色能源、儲能、永續產品與服務,展現其回應氣候行動與淨零目標的決心。台泥成功將 ESG 策略轉化為經濟價值,是企業面對 IFRS、TCFD 等新準則下的關鍵參考案例。
▲ 台泥領先法規導入符合 IFRS 準則的揭露。
面對全球政經的多變環境與不確定性,企業須加速行動,才能在轉型中創造新機會。
此外,企業在面對永續報告書撰寫與外部揭露壓力時,最根本的策略是回歸營運活動本質。以 AA1000 四大原則包容性、重要性、回應性與衝擊性 — 為核心,企業可有效辨識並管理 ESG 議題,提升整體營運韌性與回應力。
以台泥為例,透過盤點其最關鍵的利害關係人,如環保團體、政府、股東與客戶,其能在決策中兼顧多元觀點,即便無法保證所有判斷都正確,卻能確保方向正確並保有調整空間。這樣的思維可延伸至公司內部各部門,將 ESG 納入日常 KPI,如採購部門評估供應商的人權或環境風險。
當公司將營運活動視為 ESG 落實的儀表板,便可更有系統地對應不同準則:GRI 聚焦於營運對經濟、環境與人權的影響,SASB 著重財務面年度成果,而 TCFD 則強調氣候風險與機會的情境分析。唯有理解並整合這些語言與準則,企業才能準確回應政府、客戶及投資人日益增長的永續期待,真正將永續理念轉化為策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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