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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276
發布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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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進口巧克力防腐劑超標,遭食藥署邊境退運銷毀(2025/7/1)

食藥署於 2025/7/1 公布邊境檢驗不合格食品名單,近期在社群媒體爆紅、輸入產地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巧克力,檢出防腐劑去水醋酸 0.05g/kg。去水醋酸可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用量為 0.5g/kg 以下,依照業者提供原料成分比例換算後,其無鹽奶油所使用的去水醋酸含量為 1.7g/kg,判定超標,該批產品共計 160 公斤,皆需退運或銷毀。


防腐劑(Preservative),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常利用於食品、藥品、顏料、生物標本等,以抑制微生物生長或化學反應引起的腐敗,延長產品的保存期限,但過量或長期攝取防腐劑可能對肝腎造成負擔,甚至導致病變,因此各國對於防腐劑皆有一定規範,一般來說,攝取符合標準的防腐劑多數可被人體代謝排出,除本次新聞提及之去水醋酸,台灣準用的防腐劑、使用範圍與限量尚有以下:


1. 苯甲酸及其鹽類: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乾酪、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水分含量 25 % 以上(含 25 %)之蘿蔔乾、煮熟豆、味噌、海藻醬類、豆腐乳、糕餅、醬油、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1.0g/kg 以下;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碳酸飲料、不含碳酸飲料、醬菜類、豆皮豆乾類、醃漬蔬菜:0.6g/kg 以下;膠囊狀、錠狀食品:2.0 g/kg 以下。


2. 對羥苯甲酸酯類: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0.25g/kg 以下;醋及不含碳酸飲料:0.10g/kg 以下;鮮果及果菜之外皮:0.012g/kg 以下。


3. 己二烯酸及其鹽類: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醬菜類、水分含量 25 % 以上(含 25 %)之蘿蔔乾、醃漬蔬菜、豆皮豆乾類及乾酪:2.0g/kg 以下;煮熟豆、醬油、味噌、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海藻醬類、豆腐乳、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糕餅、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1.0g/kg 以下;不含碳酸飲料、碳酸飲料:0.5g/kg 以下;膠囊狀、錠狀食品:2.0g/k g以下。


4. 丙酸類:可使用於麵包及糕餅:2.5g/kg 以下。


5. 聯苯:限用於葡萄柚、檸檬及柑桔外敷之紙張:0.07g/kg 以下。


6. 二醋酸鈉:可使用於包裝烘焙食品:0.40 % 以下;包裝之肉汁及調味汁:0.25 % 以下;包裝之油脂、肉製品及軟糖果:0.10 % 以下;包裝之點心食品、湯及湯粉:0.05 % 以下。


7. 乳酸鏈球菌素:可使用於乾酪及其加工製品:0.25g/kg 以下。


8. 雙十二烷基硫酸硫胺明(雙十二烷基硫酸噻胺):可使用於醬油:0.01g/kg 以下。


9. 鏈黴菌素:可使用於乾酪及經醃漬、乾燥而未加熱處理之加工禽畜肉製品:20mg/kg 以下。


10. 二甲基二碳酸酯(二碳酸二甲酯):可使用於調味飲料 250 mg/kg 以下。(限用於以水為基底之液態飲料,於最終產品中不得有二甲基二碳酸酯殘留物檢出)。


除上述限量規範外,尚有幾點需注意:


1. 罐頭一律禁止使用防腐劑,如因原料加工或製造技術關係需使用者,需先申請核准,始得使用;

2. 混合使用防腐劑時,每一種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 1;

3. 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


貝爾國際檢測科技/檢測中心為符合 ISO/IEC 17025 之第三方公正檢測實驗室,食品中防腐劑檢測已取得 TAF 認證,如有問題或相關檢測需求,歡迎洽詢貝爾檢測(03-347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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