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移除型專案,特別是涉及自然碳匯(NbS)的活動,如森林、竹林、農業土壤及藍碳,在實現淨零排放目標中扮演關鍵角色。這類專案的複雜性體現於其長期性、高空間變異性,以及精確量化碳儲存量變化(即溫室氣體移除量)和非 CO2 排放的技術要求,對查驗工作提出了獨特的挑戰。
一、移除型專案範疇與計入期
此類專案涵蓋林業(B-11)及農業土地利用(B-12)。其特徵為計入期較長,固定型以 30 年為限,展延型首次註冊以 20 年為限,並可展延兩次(每次 10 年),以確保碳移除之長效性。由於多屬微型規模(年移除量 ≦ 2 萬公噸),申請時通常僅需分析法規外加性,且得免除環境衝擊分析及公眾意見蒐集,程序相對簡化。
二、森林與竹林碳匯量化重點
依據國內方法學(AR-TMS0002/0003),量化需涵蓋「生物量」與「收穫產品」兩大碳庫:
1. 生物量計算:需計算地上部及地下部生物量之年變化量(排除土壤與枯死木),通常利用材積與生物量轉換擴展係數(BCEF)推估。
2. 收穫產品(HWP/HBP)固碳:
● 林產品(HWP):採計生產後 40 年仍留存未廢棄之碳儲存量。
● 竹產品(HBP):採計生產後 20 年仍留存未廢棄之碳儲存量。
3. 排放扣減:必須計入專案執行過程(如運輸)產生之化石燃料排放,以及發生火災等非計畫性燃燒所致之非 CO2(CH4、N2O)排放。
三、農業土壤與藍碳之特殊要求
▸ 農業土壤(AL-TMS0001):
● 土地資格:專案開始前 10 年內需為持續穩定之農業使用。
● 量測:須採直接量測,採樣深度至少 30 公分,並以等效土壤質量(ESM)校正以確保數據精確。
▸ 藍碳(海草/紅樹林):
● 非 CO2 排放:當水體鹽度低於 18psu 或處於中度優養化(E> 3.0)狀態時,需計算土壤中 CH4 與 N2O 之排放量並予以扣除。
● 不確定性折減:碳儲量估計之相對誤差應小於 10 %。若誤差介於 10 % 至 20 % 之間,須進行不確定性折減(Uncertainty Discount)以確保減量計算之保守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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