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全球暖化問題,夏天異常的高溫悶熱;冬天不再像冬天,或者極端低溫嚴寒;舒適宜人的春秋則漸漸感受不到。面對全球減碳、淨零浪潮,企業是否已做好準備?
環境部於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有多元工具促進實質減碳,包括溫室氣體盤查、查驗、徵收碳費、自願減量與增量抵換。盤查與查驗相關 3 項子法已修正發布,又於 10 月 12 日公布「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都是促進減量很重要的子法。
▲ 資料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與相關子法。
以下,即簡單說明「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
●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
為規範申請取得國內減量額度的法規,內容包括如何依法制訂自願減量措施、查驗方式等。主要參照國際自願性碳市場發展趨勢,採「三加五原則」(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驗;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應避免發生環境危害及重複計算情形),並檢討我國過去「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實施經驗,簡化程序提升效率等,同時也參採各界意見完成訂定。
● 適用對象:所有事業單位或各級政府,但專案邊界內涉及下列任一情形者不適用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已接受躉購費率補貼之發電量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已申請再生能源憑證
◆ 應繳納碳費排放源者
◆ 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第一批及第二批排放源者
◆ 應納入總量管制之排放源者
◆ 三年前執行之減少註冊或避免排放類型減量措施
● 計算範圍:專案涉及的邊界
● 專案特點:減量明確、需採用特定方案學
▲「自願減量專案」申請階段示意圖 ○:業者/●:驗證機構/●:主管機關。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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