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電子報

月刊專欄

期別選擇
期別:284
發布日期:2026-05-08
閱覽人數:143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下)

一、前言

(一)自願減量與自主減量的差異

自願減量專案與自主減量計畫,雖然都是減量對策,但在台灣地區的氣候法架構下卻是兩個不同的機制,主要差別在於適用的法令、對象、目的及獎勵方式不同。


自願減量所適用的法令為本辦法,是一般所說的「申請碳權」機制,不論是否為碳費收費對象皆可參與,所以對象為所有事業及政府機關,主要在透過專案產生額外減量成效,獲得主管機關核發的減量額度(即碳權),是可以在市場交易或轉讓的。


自主減量所適用的法令則為「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主要是針對碳費收費對象(例如年排放量達 2.5 萬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的減費機制,讓特定事業能透過承諾達成政府指定的減量目標,來換取較低的優惠碳費費率,可以說是一種「義務型」的優惠申請,目的在於降低受管制事業的碳費負擔。


自願減量專案先決條件是不屬於法規或政府要求減量,屬於完全自願性減量,若是法規要求減量,就不能依自願減量專案申請核發碳減量額度;又自主減量計畫和自願減量專案兩者性質有別,並不能同時申請。


(二)自願減量與增量抵換的差異

現行與「自願減量專案」同時期所推的尚有「增量抵換」(法源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與前述「自主減量計畫」同屬台灣地區為促進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對策之一。


至於兩者最大差別,在於「自願減量專案」係鼓勵實質減碳行動,申請程序須符合「三加五原則」,較為嚴格,可在碳權交易所交易或拍賣;「增量抵換」則是針對新設或變更開發計畫增量為主,係環評案的強制要求,惟其審核機制較為簡便,故僅能用於新增開發案的環評抵換,囿於篇幅,「增量抵換」與「自主減量」部分,留待其他章節再敘。


(三)與「自願減量專案」同性質之「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區別

回溯早年為了鼓勵及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工作,曾分別先於 2010 年推行有「先期專案」(法源為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換專案推動原則),以及 2015 年至 2023 年間推行有「抵換專案」(法源為舊的溫管法授權訂定的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然法令或作法均已更新,該兩案除原有舊案外,都不再受理新案了。


現行自願減量專案是依氣候法第 25 條授權訂定,與前兩者相較,除參酌國際自願減量機制外,為能有效順利推行,特別簡化作業流程,並將取得減量額度後可移轉或交易,一併納入配套,藉此擴大執行效果。


又上述三者是否可以在碳權交易所交易而言,依據「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明訂目前可交易、拍賣減量額度者包含「自願減量」及「抵換專案」兩種,早期的「先期專案」僅屬減量措施,非屬法令位階且執行未及其他兩種完備,因此只能以協議交易方式進行,不會於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或拍賣。


(四)認識本專案「外加性分析」用詞定義

所謂的「外加性分析」,依本辦法第 2 條規定,係指事業或各級政府針對其所提出之自願減量專案進行法規外加性、財務外加性、普遍性及障礙分析,確認其非法規要求、不具投資效益、非技術普遍或存在技術障礙之分析。


依本辦法獲得減量額度收益須符合兩個必要條件,(1)須具備實質減量,例如移除或是避免溫室氣體產生的效益;(2)須要滿足「外加性條件,如果專案在沒有減量額度收益作為誘因的條件下仍然能被推動,多數是不具備外加性,例如,係因受法規強制要求汰換燃煤器具,意即就算沒有減量額度收益,也有義務要執行,所以不會有外加性,則無法核定該執行專案。


又外加性分析重點在所獲取之收益,得以支持執行各減量專案,至於常見的外加性分析方法及重點如下。


1)法規外加性分析重點為:是否有法令強制規定?抑或政策鼓勵事業執行該專案?


2)財務外加性分析重點為:如果沒有減量額度利益收入,該專案是否會有資金困難?是否不具備財務利益吸引力?


3)普遍性分析重點為:該專案是否普遍施行於該地?是否已屬於具有商業規模的項目?


4)技術障礙分析重點為:該專案之技術是否具有高風險或窒礙難行之處?是否需要付出更高成本投入或技術開發?


四、結語

由於自願減量專案原則上必須經過「確證」與「查證」兩個階段的專業查驗,以確保自願減量成效的真實性及公信力,故除了環境部同意只進行「查證」作業的情形外,大部分均須委託環境部核定之第三方查驗機構執行,申請單位可至環境部的資訊平台查詢最新認證合格之查驗機構,期能共同順利執行本減量專案,為全球性的淨零碳排盡一分心力。


參考資料

一、全國法規資料庫

二、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及相關網站資訊

三、環境部新聞專區及自願減量專案介紹等文章

四、ESG 遠見、天下雜誌及華宇、南極碳等各顧問公司刊載有關文章


延伸閱讀:

>>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上)

上一篇:當稅務遇上遺產(下)
下一篇:AA1000:為什麼它在當今的永續發展環境中提供獨特的優勢?
月刊專欄

貝爾國際檢驗認證集團總部

貝爾國際檢驗認證集團總部(台北聯絡處)

貝爾國際檢驗認證集團總部(台中聯絡處)

貝爾國際檢驗認證集團總部(高雄聯絡處)

Copyright © 2022 BellCERT Group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