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 ISO 45001:2018 轉換作業,『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驗證指導要點』,於 2019/4/26 發佈。貝爾國際驗證機構將相關重點綜整如下:
(1)申請驗證廠商應填具「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申請書」及「事業單位基本資料與問卷」,並檢附相關檔,向驗證機構提出 TOSHMS 驗證申請。已通過 ISO 45001 或 OHSAS 18001 驗證之廠商,得于辦理 ISO 45001 或 OHSAS 18001 追查稽核或重新驗證稽核時,依前項規定一併向驗證機構申請 TOSHMS 驗證。
(2)首次申請 TOSHMS 驗證之廠商,應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相關程式等要求規劃及執行兩階段之驗證稽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則不受前述之限制:
◆ 於 ISO 45001 或 OHSAS 18001 續評、複評或轉換 ISO 45001 驗證稽核時,同時申請 TOSHMS 驗證者,驗證機構得於驗證稽核過程中一併執行 TOSHMS。
◆ 已通過 ISO 45001 或 OHSAS 18001 驗證之廠商,但非于追續評、複評時申請 TOSHMS 驗證者,驗證機構得就 TOSHMS 驗證之「TOSHMS 驗證稽核重點查核事項」進行驗證稽核。但驗證機構並非該事業單位之 ISO 45001 或 OHSAS 18001 驗證機構時,應同時就 TOSHMS 驗證標準與 ISO 45001 或 OHSAS 18001 之共同要求進行抽樣稽核。
(3)稽核人天數依申請驗證廠商之規模、特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相關程式、及 IAF MD22(ISO 17021-1 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之應用)等規範決定。
(4)驗證機構對通過 TOSHMS 驗證之申請驗證單位,應發給注明有效期限最長三年及經職安署核定格式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證書(CNS 45001)。
若其驗證標準為 CNS 15506 者,其所注明之有效期限不得超過 2021 年 03 月 31 日。
(5)TOSHMS 驗證廠商發生勞動部重大災害通報及檢查處理要點第二點所稱之重大災害,驗證機構應適時查驗其事故調查紀錄及其後續處理情形,並將查驗結果送交驗證管理機構陳報職安署,確保事業單位之管理系統能夠有效且持續運作。
(6)驗證機構應對 TOSHMS 驗證廠商至少每年執行一次續評及每三年執行一次複評。
驗證機構執行前項稽核前,廠商應填報「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事業單位基本資料及問卷」或「年度追查稽核之事業單位基本資料」,驗證機構據以擬訂稽核計畫。
(7)驗證機構應將追查稽核及重新驗證稽核之時程及計畫、驗證稽核人天數估算紀錄、事業單位所填報之資料等傳送驗證管理機構彙整提報職安署,職安署得派員督導。
(8)受稽核廠商應就稽核執行之不符合事項,分析原因及說明已採取或規劃採取之矯正行動;驗證機構應予以檢討審查其可接受性,作為決定是否通過或持續維持 TOSHMS 驗證之依據。
(9)驗證機構應於每月十日前將前一月所完成之稽核報告陳送安衛中心彙整提報職安署。
HOT 熱門文章
【企業驗證訊息】2022-05-11
【財稅專欄】2022-07-28
【專欄文章】2022-09-19
【專欄文章】2024-12-25
【國際標準新知】2024-12-05